电话

符合条件的补助1000元!洛阳市印发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


发布者 :cjt1188 发布时间 : 2025-04-28 人浏览

特别提示:本站所标注价格及相关信息来源于网络采集,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墓园前台咨询为准。


近日,洛阳市民政局、洛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洛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在洛阳市民政部门确定的节地生态安葬定点公墓采取生态安葬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每具骨灰补助丧属1000元。

《办法》所奖励的节地生态安葬,是指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不留标志、不单独留名、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葬式。

● 奖励范围及经费来源

在洛阳市民政部门确定的节地生态安葬定点公墓(下称定点公墓)采取生态安葬的方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具骨灰补助丧属1000元:

(一)逝者生前户籍为洛阳市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伊滨区的城乡居民;

(二)逝者生前为在洛阳市区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洛阳户籍的学生,驻洛现役军人;

(三)逝者生前为与在洛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且在洛阳市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

逝者生前不满足上述1-3项条件的人员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残儿童和集中特困供养对象,不享受节地生态安葬奖励,但可以免费参加由各公墓统一组织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 办理程序

经办人在定点公墓办理节地生态安葬后,向洛阳市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洛阳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逝者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注销证明),非户籍居民需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医疗卫生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三)殡仪馆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

(四)安葬(放)合同(协议书);

(五)逝者直系亲属经办人的身份证、银行卡。

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1份,经审核通过后,可以享受奖励资金。

经办人在办理生态安葬后可将相应材料交由定点公墓代为提交至洛阳市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申请办理,也可自行提交至洛阳市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申请。

据悉,按照洛阳市委统一部署,洛阳市委第五巡察组自3月14日进驻洛阳市民政局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巡察期间,洛阳市民政局加快完善洛阳市公益性公墓、洛阳殡仪馆新馆服务流程,提升服务。

在洛阳市委第五巡察组指导下,洛阳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制定《进一步提升殡仪馆服务管理水平的若干措施》,涉及优化服务流程、推出优惠举措、降低延伸性服务费用、加强服务监督等4个方面18条举措,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提升殡仪馆服务质效。在专项巡察推动下,洛阳市民政局于4月3日在洛阳市公益性公墓举办“与花为伴回归自然”第三届生态公益安葬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惠民成效,提升了群众知悉度。《办法》的印发,为选择生态安葬的逝者家属发放补贴,切实推动节地生态葬从“可选项”转向“优选项”,以惠民政策引领殡改新风。

 

 

(全文完)
 

陵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