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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5-04-25   浏览量:人次


中共德州市民政局党组
关于十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底至6月中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巡察反馈意见,市民政局党组照单全收、全部认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市民政局立即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巡察集中反馈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事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对照反思,深入剖析原因,全力推动整改,以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切实扛牢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层层抓好整改落实。

(三)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人、整改时限、时间节点,形成党组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靠上抓,各科室(单位)具体抓的责任体系,确保整改效果见真章出实效。

(四)强化成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解决问题又建章立制,推动全局整体工作作风转变,进一步提升民生服务水平。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短板,推进新时代民政工作不够深入”的整改

1.关于“学思用贯通有差距,效果不佳”的整改

(1)针对“以学促干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

一是坚持顶层设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量化任务目标。落实《德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深化医养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人才建设,创新服务模式。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要点,明确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针对“主题教育学风不实”的整改

一是由党组书记对相关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严肃学风纪律,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学习自觉性。

二是制定了主题教育学习活动材料预审制度,树立起严肃文风纪律的目标导向。

三是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赴廉政教育基地实地学习、派发工作提示单、“主题党日”学案例等形式,深化作风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自觉性。

四是深化党的理论学习,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为夯实学风打好理论基础。

(3)针对“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整改

一是党组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完善舆情全面排查机制,每月定期梳理风险台账。举办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提升民政干部能力水平。

二是进一步规范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全面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权威。及时更新信息,政务信息公开全部做到依法依规。

三是明确舆情处置流程,为及时稳妥处置舆情提供根本遵循。

四是注重经验借鉴,组织编写民政领域《舆情案例手册》,为妥善处理舆情提供经验借鉴。

2.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有差距,救助的兜底作用发挥还需加强”的整改

(1)针对“制定救助政策不完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的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修订慈善总会救助制度,细化项目管理规范,明确救助流程和标准,确保救助工作依规依据。

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强化责任意识。开展政策法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

三是强化慈善政策公开和宣传。在慈善官方网站公布《救助管理办法(试行)》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慈善公开周”活动,邀请市民和媒体参与监督,提升工作透明度。与电视台合作推出《情暖州城》节目,加强慈善宣传。

四是创新实施救助模式,联合爱心企业向全市低保、特困人员发放体检卡和医疗救助卡。

(2)针对“救助资金发放监管不严格,救助资金发放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强化监督问责。认真梳理违规发放、重复发放、漏发资金等问题,责令属地追缴资金并处理相关人员,涉及资金已全部追回。 

二是补齐制度短板。出台《关于对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德民字〔2024〕53号),《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工作的意见》(德民字〔2024〕26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的通知》(德民字〔2024〕91号)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开展全面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全市社会救助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护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监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救助对象信息变更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五是加强培训。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重点对救助资金发放问题进行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3)针对“救助政策落实有偏差,造成资金浪费”的整改

一是妥善安置全部滞站人员。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通过以考代学的方式,加强工作人员政策学习。

三是制定《德州市救助站工作标准手册》,完善内控制度,为规范开展工作提供指南。

四是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规范医疗单据报销流程,加强入院、出院单据结算管理。                                       

3.关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用力不足,基本社会服务存在短板”的整改

(1)针对“破题办法不多,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不佳”的整改

一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发展养老产业,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互促互融。

二是积极推广“两院一体”“六床联动”服务模式,培育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提升行动,提高入住率。

三是激发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内生动力。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落实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

四是利用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阵地,开展居家“六助”关爱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活动。

五是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加强助老幸福食堂的监督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

(2)针对“推行殡葬改革措施不硬,对殡葬改革宣传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墙体彩绘、乡村广播、发放倡议书、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普及绿色殡葬改革成果,提高村民认知水平和参与度。

二是开展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培训,2024年以来,共开展培训46场次,约1.2万人次参加培训。全面提升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开展散埋乱葬治理。综合施策引导群众将田间坟头迁入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严控增量,减少存量。

四是提高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使用率。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生态殡葬、文明殡葬理念,提高群众对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的认可度。

五是开展公墓规划修编。积极推进主城区公墓规划的修订工作,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同步开展公墓规划修编工作。    

(3)针对“推进市级重点项目进展缓慢”的整改

一是积极争取市政府对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多部门协同解决问题,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快项目土地手续办理进度和设计方案审批进度。

二是积极与行政审批部门对接,推进项目各项建设审批手续办理进度。

(4)针对“聚焦服务需求不精准”的整改

一是印发《儿童福利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行动方案》,结合实际需求,按需设置“365暖留中心”。

二是联合市委政法委等20部门印发《德州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

三是积极开展特色活动,根据群体需求、寒暑假节点,开展课业辅导、安全教育、心理关爱等个性化关爱服务活动,丰富关爱服务活动内容。

4.关于“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成效不彰”的整改

(1)针对“社会组织培育监管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训。2024年10月、11月分别举办两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基地。对存在需求的社会组织,提供工作场所等服务,2024年新增2家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基地服务社会组织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是加大对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打击力度,对全市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摸底排查,2024年共对社会组织执法71件。开展全市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培训暨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

(2)针对“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工作不够”的整改

一是市慈善总会重点推进网络募捐。市县联动,设立试点,共同管理,积极参与网络募捐活动,拓展募捐渠道。

二是加强合作,实施“赋能基层医疗 助力乡村振兴”项目,争取中华慈善总会项目支持。推广慈善基金,定制专属冠名基金和定向救助方案。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作风建设还需加强”的整改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整改

(1)针对“履行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不力”的整改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纪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认识和理解。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党组及时分析研判问题线索,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和诫勉,树立党组权威。

三是梳理2024年度“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台账,进行党内通报,切实发挥监督提醒作用。

(2)针对“对机关纪委建设重视不够”的整改

在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中明确设立机关纪委,明确职责分工,配置并任命机关纪委书记1名。

(3)针对“党纪学习教育问题查摆不深入,效果打折扣”的整改

一是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完成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全员覆盖,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党纪意识。

二是追回资金,强化纪律。追回违规享受的补助资金并上缴国库,由机关纪委对相关人员实施批评教育。

三是修订《德州市慈善总会救助管理办法》并在官网对外发布,进一步规范救助申请的标准和流程,杜绝救助随意性。

四是开展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专项整治,出台《关于开展“人情保”“关系保”问题排查的通知》,持续做好问题摸排整治。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对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任职人员及其近亲属申请或享受低保的,由乡镇街道单独登记备案。

五是利用山东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动态监测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状况,分类推送预警信息、核查有关情况、落实帮扶措施。

2.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整改

(1)针对“政绩观有偏差,过紧日子的意识树得不牢”的整改

一是按照国标指导意见,更换城区路牌。

二是完善制度,制定《关于加强乡村道路命名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和规范道路命名设标工作标准。

三是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的意识。同时,科学规划资金预算。

(2)针对“工作粗枝大叶,存在疏漏,作风建设抓得不实”的整改

加大对天衢新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召开座谈会和业务培训班,提升其社会组织培育能力。截至目前,天衢新区共培育社区社会组织230个,社会组织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面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树立“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

3.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

(1)针对“购买第三方服务审核把关不严,招投标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德州市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德民字〔2024〕110号),明确购买方式和程序,提高履约验收和绩效评价要求。

二是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分批清理。

三是对相关项目重新进行评估。结合评估情况,适时开展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救助服务工作。

(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按照财权事权相匹配原则,明确划分机关和直属单位间的权责关系,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上线运行“德州民政报销一码通”小程序,加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3)针对“慈善物资管理使用不善”的整改

一是完善仓库管理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清查并发放库存物品。

二是定期清理盘点,建立物资台账,完善使用处置机制,有效减少库存。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完善物资管理,定期公开使用情况,确保管理透明。

(三)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整改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

(1)针对“攻坚克难的精神不足,对历史遗留问题没有下大气力解决”的整改

一是通过发放宣传单页、召集业主代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明确民政事业园物业费责任归属,推动业主与物业双方达成共识,并稳步推进物业费收缴工作。

二是对老年公寓楼安装电梯刷卡系统,结合“分组包楼”措施,既加强对楼宇安全管理,又有效辅助物业费收缴,物业管理效率显著提升。

三是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公司接管园区物业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实现专业化托管。

(2)针对“党组会议记录敷衍应付,会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培训,对会议记录规范格式和工作技能进行专题辅导。

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如实记录党组成员发言内容,做到完整、准确反映党组议事决策的全过程。

三是每月月底对当月党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及时做好会议材料归档工作。

2.关于“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不力”的整改

(1)针对“研究谋划机关党建工作不经常,听取汇报不及时”的整改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2024年,局党组集中研究党建工作7次,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二是注重总结提升,积极总结党建工作经验,在《德州机关建设》发表经验做法2篇,1篇调研文章获全市机关党建优秀调研报告一等奖,提报2篇党建理论文章申报全省优秀理论政策研究奖项。

(2)针对“党支部未足额缴纳党费”的整改

一是强化机关党委职责作用,加强党建业务指导,夯实党务理论基础。

二是开展党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补齐党费差额。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调整完善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压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发挥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指导作用。   

二是建立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台账,定期统计提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落实开展。

三是切实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党建业务交流培训,优化基层党组织机构,合并2个党支部,指导2个基层党支部完成换届。

(四)关于“巡察整改重视不够,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在确保机关科室正常运转基础上,对部分人员进行清退。

二是优化事业单位岗位配置,调整事业单位岗位,完善人员统筹管理手续。

三是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重点对集中供养人员零用钱发放问题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四是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工作,为后续精准发放资金提供科学依据。针对部分重度失能人员领取零用钱问题,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评估认定,明确发放依据。

五是分层组织开展全市养老院院长能力提升培训、养老护理员培训等,提高机构对集中供养失能失智特困老人的服务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强化思想引领,扛牢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民政工作实践能力。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聚焦民政服务群体,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分层分类的长效救助帮扶机制,实现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二是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打造养老产业链条。三是创新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慈善工作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慈善救助精准性、覆盖率。四是扎实开展民政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巩固整改成效,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动力,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为基础,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以改促建、以改促效,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4-2687212;邮政信箱:德州市天衢新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076室;电子邮箱:dzmzjgdw@dz.shandong.cn。

 

 

(全文完)

(来源:德州市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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