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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行业回归公益属性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者 :cjt1188 发布时间 : 2025-07-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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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民政》杂志2025年6月下刊

殡葬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明确要求,规范和加强殡葬服务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规范殡葬中介机构、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本文结合陕西省的创新实践,就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行业回归公益属性的难点问题和推进路径进行简要讨论。

 
 

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陕西各地民政部门聚焦群众关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创新服务形式、加强设施建设、推动移风易俗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持续推动殡葬改革走深走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一是数字赋能殡葬新形式,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为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祭扫服务需求,西安市殡仪馆紧跟数字时代步伐,建立殡葬服务数字平台,宣传殡葬政策,探索开展云祭扫”便民服务。“云祭扫”服务分为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市民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建立纪念馆,给逝去的亲人留言敬献虚拟物品,以简约文明的方式进行线上祭扫,并将链接分享给其他家属共同祭扫。同时,也可通过网上预约,由殡仪馆工作人员免费代家属祭扫,为亲人擦拭墓碑、敬献鲜花、恭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殡仪馆工作人员将标准化、可定制、可视化的代祭服务,反馈给委托人。数字平台不仅满足了市民祭扫的需求,打破了传统殡葬服务的时空壁垒,也为不同地域、不同需求的群众提供了多样化的悼念方式,引领文明殡葬新风尚。

  二是疏堵结合促改革,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咸阳市围绕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的目标,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资金和上级民政资金,新建和改造了一批殡葬基础设施。创新殡葬服务管理,做到“四个结合”,即平坟与迁坟相结合,坟墓整治与墓地绿化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政策鼓励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决做到“一把手”负总责,把重点区域坟墓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市、县、镇、村四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根据散坟、集中安葬点等不同形式的坟墓,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散坟采取平坟头、落碑、植树的治理方式,原有集中安葬点采取落碑、绿化的治理方式,各规划建设区内的坟墓采取一次性搬迁、免费火化、进入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的治理方式,稳妥有序地开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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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9日,陕西省民政厅、西安市民政局举办“文明祭扫 绿色清明”暨殡葬改革政策进社区(村)宣传活动。

  三是以点带面成体系,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殡葬新风。宝鸡市通过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制度创新、文化浸润,推动殡葬领域移风易俗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殡葬移风易俗推进会,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构建责任清晰、各司其职、合力攻坚的工作责任体系,形成殡葬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普及文明殡葬理念;带头破除丧葬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落地;带头节俭办理丧事,杜绝铺张浪费,以实际行动树立文明新风。

 

问题及原因

 
 

  一是“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合力未形成。首先,政府“有为”不足,公益基础薄弱。殡葬服务公益性提升与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单位密切相关,但财政支持力度不足且缺乏长效机制,导致部分公益性殡仪馆陷入运营困境,基础设施陈旧老化,员工福利难以保证,限制了普惠、优质的殡葬服务的有效供给。其次,市场“有效”缺失,监管规范滞后。对于提供服务的市场化殡葬服务机构,相应的准入标准、服务规范、价格监管等制度措施仍不健全,影响了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和公平性,政府与市场、公益性与市场性未能形成良性互动与有效互补。

  二是“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效用未融合。在殡葬服务机构中,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及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现象屡见不鲜。一方面,归因于市场监管不力,物价部门对殡葬服务收费的审核、备案和动态监督缺乏常态化和威慑力,且现有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更新不及时,难以覆盖更新迭代的服务项目。另一方面,由于部分机构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缺乏行业自律意识,行业协会等组织在规范殡葬市场上作用有限,阻碍殡葬公益性的实现。

  三是传统观念和文明新风的规范未协调。受传统殡葬观念影响,部分群众难以摒弃传统丧葬习俗,对现代化绿色殡葬方式主观上难以接受。有的群众受陈规陋习影响,以“厚葬”弥补“薄养”,丧事葬礼大操大办、盲目攀比;有的群众受面子的影响,将繁复流程和铺张场面视为孝老敬亲、维系家族纽带和彰显社会地位的重要载体。与此同时,部分现代丧葬方式难以提供足够的情感慰藉,难以疏解丧属的情绪。基于此,根深蒂固的传统殡葬观念与文明新风之间的内在张力不足,影响了群众的殡葬行为选择和对新型殡葬方式的接受度。

 

 

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规范相关主体行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将群众集中关注的殡葬服务项目纳入法规条例中,丰富和扩展殡葬基本服务,明确和细化殡葬服务主体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服务规范,严格执行定价标准,加强监督与审查。明确和细化殡葬从业人员在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其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构建完善的殡葬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殡葬从业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奖惩机制,规范从业人员行为,营造清正廉洁的行业氛围,有力维护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营造良好制度环境。建立相关机构,明确相关负责人,制定提升殡葬服务公益性的详细规划和阶段性目标,督导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明确和压实各部门的责任,形成事项清单和工作指南,为深化殡葬改革奠定基础。整合各级财政资金,设置专项资金,强化对殡葬工作的资金支持,提高对公益性公墓、殡仪馆、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支持,提高殡葬相关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是整合社会力量,创新殡葬治理体系。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之中,加大推进力度。发挥红白理事会、妇女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社会力量作用,宣传倡导殡葬新风,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发挥殡葬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殡葬行业服务标准,接受群众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方面的监督,提高殡葬行业的服务质量。

  四是深化殡葬文化建设,引导形成正确的殡葬观念。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完善红白理事会及村规民约等自我约束机制,利用媒体、社区等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样的生命文化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形成正确的殡葬观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让殡葬改革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融入时代特色和人文关怀,树立惠民、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本文内容系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民政》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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