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cjt1188 发布时间 : 2025-06-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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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更好促进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江西省民政厅等四部门日前联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省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总体要求、项目清单、审核流程、价格核定、监管要求等作出规定。
《通知》要求——
全省殡葬服务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防止收费项目过多、过乱,允许薄利,坚决防止暴利。要坚持平衡统一,通过“三统一”机制(统一收费目录、定价区间、备案管理)遏制乱收费现象,各地要对照《江西省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指导目录》清理规范现有项目,严禁拆分变相收费。政府定价项目须经民政、发改、财政部门联合审核,市场调节价项目需报当地民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实施。价格管理实行设区市基准价浮动制度,强化成本监审,引导合理收益。
《通知》强调——
服务全程公开透明,要求机构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及举报电话,严禁捆绑销售、限制自带丧葬用品等行为。四部门将建立联合监管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全流程监控,对擅自立项、超标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并公开曝光。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省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更好促进我省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省民政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省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jxmzsw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省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1266号(邮政编码:33003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省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6日。
相关文件:
1、《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省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2、起草说明.wps
江西省民政厅
2025年6月6日
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省殡葬服务
收费项目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设区市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深入整治殡葬服务机构收费项目设置繁多、巧立名目、捆绑消费等问题,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更好促进我省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公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省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通知所指殡葬服务机构为全省范围内政府批准建设的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墓(骨灰堂)等机构。殡葬服务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防止收费项目过多、过乱,允许薄利,坚决防止暴利,真正达到“让逝者有尊严、为生者减负担”的目的。要坚持平衡统一,实行“全省统一收费项目目录清单、设区市统一政府定价收费区间、实施市场调节价项目统一备案”。要坚持公开透明,所有收费项目及服务内容和标准必须向社会公开。要坚持移风易俗、绿色生态,所有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必须符合生态、环保、安全、文明的要求,严禁开展封建迷信活动。
二、规范收费项目
(一)明确收费项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江西省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详见附件1)。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部门指导当地所有殡葬服务机构对现行的收费项目逐一清理和规范,对照《指导目录》明确具体收费项目,严禁超出指导目录清单范围设置收费项目,严禁拆分项目、防止变相收费。事业单位提供的基本殡葬服务,其收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二)明确审核程序。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项目,由殡葬服务机构提出,经当地民政部门初审同意,报发改委、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实施市场调节价的项目,由殡葬服务机构填写《市场调节价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备案表》(附件2),报当地民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实施。
三、合理确定价格
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确定收费区间,避免同一收费项目价格幅度跨度过大。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费项目,由设区市发改、财政、民政部门依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情况,分项目制定基准收费标准,明确上下浮动幅度。同辖区内各县(市、区)在此浮动幅度范围内,明确各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实施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由同辖区内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商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引导殡葬服务机构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民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实施。
四、规范服务秩序
(一)完善价格公示。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和举报电话等内容,所有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含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标明费用,严禁虚假公示。
(二)规范收费行为。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时要依法依规,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和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件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在提供骨灰存放格位、殡葬用品时,要注重满足中低收入群众需要。
(三)强化协同监管。各地民政、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殡葬机构各类服务行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反映,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殡葬服务收费实行全流程监管。各地财政部门要监督事业单位收取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畅通“12315”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殡葬服务机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2025年 月 日起执行,《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5〕1230号)同步废止。
附件:1.江西省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指导目录
2.市场调节价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备案表
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月 日
附件1
江西省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指导目录
序号 | 价格管理类型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计价单位 | 备注 |
1 | 政府定价 (5项) | 遗体接运 | 本区域内遗体从停放点到火化前转运各环节费用,含正常遗体收殓、运输工具、人力搬运、消毒以及遗体垫盖布或裹尸袋等费用。跨区域遗体接运费用另行核价,按政府指导价管理。特殊遗体收殓费用由双方按协议约定执行。 | 元/具 | 遗体接运、火化、存放、骨灰寄存4项为基本殡葬服务。事业单位提供的此4项服务,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
2 | 遗体火化 | 遗体火化过程产生的设施和人力成本、耐火垫以及炉前送别、骨灰收纳、候灰等费用。可区分正常遗体火化和标本(死胎、残肢)火化,可根据火化炉类型分类定价。 | 元/具 | ||
3 |
遗体存放 (冷藏) |
分为格位冷冻和冰棺冷藏。冰棺冷藏可区分馆内出租和馆外出租价格,馆外出租含冰棺运费。 | 元/天 | ||
4 | 骨灰寄存 | 在各殡仪馆内按约定期限存放骨灰。 | 元/月 | ||
5 | 惠民殡葬政策提供的免费骨灰盒 | 种类不少于3种,成本不得低于当地惠民殡葬政策规定的免费骨灰盒补贴标准。 | 元/个 | ||
6 |
政府指导价 (9项) |
遗体整容化妆 | 包括遗体整容或化妆的人力和材料费用。 | 元/具 | 可按难易程度分3档收费标准。 |
7 | 遗体沐浴更衣 | 遗体沐浴或更衣的人工及材料(不含寿衣)费用。 | 元/具 | ||
8 | 守灵厅租用 | 守灵厅氛围背景布置、设施使用费、水电费、人力成本和围棺绢花等费用。 | 元/小时 | 可分3档收费标准 | |
9 | 告别厅租用 | 告别厅氛围背景布置、设施设备使用费、水电费、人力成本、胸花等费用。 | 元/小时 | 可分3档收费标准 | |
10 | 礼仪服务 | 守灵、告别、安葬等环节礼仪服务费用。 | 元/场次 | 服务种类或项目不超过3项 | |
11 | 公墓墓位维护管理费 | 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墓位(格位)20年维护管理费用。 | 元/20年 | ||
12 | 墓碑定制及墓位维修服务 |
包括墓碑定制、更换、墓位维修等服务。 |
元/次 | 只限经营性公墓,分品目单独定价 | |
13 | 代祭扫 | 包括代祭扫的人力、用品费用。 | 元/次 | ||
14 | 骨灰盒 | 品种可多样,价格不超过10种。 | 元/个 | 中档收费种类占比应达到30%以上,低档收费种类占比应达到40%以上。 | |
15 |
市场调节价 (2项) |
经营性公墓 墓位使用费 |
经营性公墓墓位使用费,含墓位建设费,土地成本费,材料费,税费,骨灰安葬的开穴、安放、封穴等施工费等 | 元/座 | |
16 |
寿衣、鲜花、花圈、绢花、纸棺等文明 殡葬用品租(售) |
各地根据当地风俗自行确定,大类不超过15种。每一类用品品种可多样,价格不超过5种。 | 元/件 | 由各设区市民政局制定文明殡葬用品清单,供各地殡葬服务机构选择。 |
附件2
市场调节价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备案表
收费单位:(盖章)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说明 | 成本及利润率测算 | 备注 |
附相关佐证材料 | |||||
民政部门( 盖 章 ) 年 月 日 |
关于《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省殡葬服务
收费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更好促进我省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省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总体要求、项目清单、审核流程、价格核定、监管要求等作出规定。一是总体要求。主要明确本通知所指殡葬服务机构定义,以及殡葬服务收费应遵循的主要原则。二是收费项目及审核程序。主要明确殡葬服务机构应按照《江西省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指导目录》设置收费项目,以及收费项目定价审核的具体程序。三是合理确定价格。主要明确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的价格核定要求。四是规范服务秩序。主要明确殡葬服务机构应完善价格公示、规范收费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强化协同监管。
(全文完)
(来源:江西省民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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