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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殡仪馆殡葬服务和青山公墓成本监审结论

发布时间:2025-09-23   浏览量:人次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攀枝花市殡仪馆殡葬服务和青山公墓成本监审结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市发展改革委自20254月起至20257月,对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2024年度葬服务和青山公墓成本进行了严格的监审工作,并决定将相关结果予以公开。
一、经营者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殡仪馆位于攀枝花大道南段1953号,法定代表人徐邦,注册资本1670万元,该单位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遗体接运、暂存、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和骨灰安葬服务;执行惠民殡葬政策,开展节地生态安葬,推行殡葬移风易俗;丰富和完善殡葬服务供给,提供非基本殡葬服务。
、成本审核情况
本次监审按照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原则进行审核。监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非正常死亡遗体收殓、馆外遗体抬移、普通整容、普通整形、遗体防腐、协助尸检、礼厅租用、殡仪馆销售的殡葬用品,以及公益性公墓墓(格)位、公墓维护管理费事业单位经营的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等成本。监审可直接归集或经合理分摊计入到具体服务项目的相关成本,直接计入对应项目直接成本。
经审核,核减2024年度殡葬服务总成本7.6061万元;核减2024年度青山公墓总成本116.3493万元。
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核定2024年度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殡葬服务总成本为610.1051万元核定2024年度青山公墓总成本为824.6631万元。 
联系人:梁振中
联系电话:0812-3335152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922


附件: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攀枝花市殡仪馆殡葬服务成本监审
(调查)报告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98,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202541日至516日,分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2024年度葬服务成本实施了监审(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本监审(调查)项目
攀枝花市殡仪馆殡葬服务成本。
二、成本监审(调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令);
(三)《殡葬服务成本监审调查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四)《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川发改价格2023220号)(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六)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上报的《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殡葬服务成本监审调查表》,经有关部门核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科目余额表、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明细表;
(七)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八)与成本监审(调查)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成本监审(调查)程序
(一)书面通知。2025312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攀枝花市殡仪馆、青山公墓等殡葬服务成本监审通知书》发改价20251号)
(二)资料初审。202541516监审(调查)组对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报送成本资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
(三)实地审核。成本资料初审合格后,于202541516进行实地审核522日,形成成本监审(调查)初步意见。
(四)意见告知。2025624日,向市民政局送达成本审核意见告知书71日,市民政局反馈成本审核意见,无异议。
(五)出具报告。20257月,形成成本监审(调查)报告。
四、项目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殡仪馆位于攀枝花大道南段1953号,法定代表人徐邦,注册资本1439.66万元,承担遗体接运、暂存、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和非基本殡葬服务。现有职工36人,其中在编职工22人,临聘职工14人。2024年总收入941万元,总支出975万元。全年惠民殡葬接减群众殡葬费用共计58.8万元,其中,减免83名重点救助人员35.9万元
攀枝花市殡仪馆收费依据为《攀枝花市物价局关于归并调整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攀价费〔2007106);《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攀枝花市殡仪馆高档骨灰橱柜寄存收费标准的批复(攀发改物价〔201134);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备案)表。主要成本构成为房屋及设备折旧费、人员经费、水电气费、燃油费、网络及监控费、材料费、设备及水电维修费、零星修缮费、宣传费、管理费用、火化棺采购费、骨灰盒采购费、殡葬用品采购费、大气污染物检测费、物业费、食材费等。
五、审核原则与范围
(一)本次监审(调查)按照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原则进行审核。
(二)本次监审(调查)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非正常死亡遗体收殓、馆外遗体抬移、普通整容、普通整形、遗体防腐、协助尸检、礼厅租用、殡仪馆销售的殡葬用品成本。
(三)本次监审(调查)可直接归集或经合理分摊计入到具体服务项目的相关成本,直接计入对应项目直接成本。无法通过分摊方式归集至具体服务项目的相关成本,计入间接成本。其中,运营费用中其他运营费用,按实际退休人数进行分摊,分别计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主要成本核增核减说明
(一)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
经审核,核减2024年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成本3.4035万元,核定2024年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总成本为144.5412万元,服务总量为3645具。重要核减事项如下: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原值。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账,通过类别、使用情况等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进行筛选,根据相关性原则,判断固定资产相关性。经审核,核定2024年可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为112.1万元。
2)折旧费。依据《工作指南》和《技术规范》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残值率取5%,折旧年限按规定的年限分类核定。经审核,核增/核减2024年固定资产折旧费0万元,核定为0.3282万元。
2.运营费用。
1燃料力费。核增14.3949万元。依据实际提供票据资料核定。经审核,殡仪车燃料动力费核定为14.3949万元。
2)维修(护)费。核增3.9408万元。依据实际提供票据资料核定。经审核,日常修理费核定为7.3408万元。
3)其他运营费用。核减21.7392万元。依据实际提供票据资料核定。经审核,运行费核定为3.0146万元;物业管理费核定为5.3375万元;其他管理费中食材费核定为2.5487万元。
(二)存放(含冷藏)。
经审核,核减2024年存放(含冷藏)成本1.5236万元,核定2024年存放(含冷藏)总成本为84.439万元服务总量为3240具,年平均9/天。重要核减事项如下: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原值。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账,通过类别、使用情况等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进行筛选,根据相关性原则,判断固定资产相关性。经审核,核定2024年可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280.26万元
2)折旧费。依据《工作指南》和《技术规范》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残值率取5%,折旧年限按规定的年限分类核定。经审核,核增/核减2024年固定资产折旧费0万元,核定为0.8205万元。
2.运营费用。
1)其他运营费用。核减1.5236万元。依据实际提供票据资料核定。经审核,水电气费核定为6.4764万元;其他管理费中食材费核定为1.4564万元。
)火化。
经审核,核减2024火化成本2.1968万元,核定2024火化总成本为253.8178万元服务总量为3963具。重要核减事项如下: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原值。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账,通过类别、使用情况等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进行筛选,根据相关性原则,判断固定资产相关性。经审核,核定2024年可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112.1元。
2)折旧费。依据《工作指南》和《技术规范》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残值率取5%,折旧年限按规定的年限分类核定。经审核,核增/核减2024年固定资产折旧费0万元,核定为3.2819万元。
2.运营费用。
1)其他运营费用。核减2.1968万元。依据实际提供票据资料核定。经审核,水电气费核定为9.4352万元;其他管理费中食材费核定为1.4564万元。
)骨灰寄存
经审核,核减2024骨灰寄存成本0.2168万元,核定2024骨灰寄存总成本为30.3624万元服务总量为1639盒。重要核减事项如下: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原值。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账,通过类别、使用情况等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进行筛选,根据相关性原则,判断固定资产相关性。经审核,核定2024年可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448.41元。
2)折旧费。依据《工作指南》和《技术规范》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残值率取5%,折旧年限按规定的年限分类核定。经审核,核增/核减2024年固定资产折旧费0万元,核定为1.3128万元。
2.运营费用。
1)其他运营费用。核减0.2168万元。依据实际提供票据资料核定。经审核,水电气费核定为0.9万元;物业管理费核定为1.525万元;其他管理费中食材费核定为0.7282万元。
(五)礼厅租用
经审核,核减2024礼厅租用成本0.2654万元,核定2024礼厅租用总成本为64.7172万元,租用总量为832个。重要核减事项如下: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原值。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账,通过类别、使用情况等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进行筛选,根据相关性原则,判断固定资产相关性。经审核,核定2024年可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为112.1元。
2)折旧费。依据《工作指南》和《技术规范》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残值率取5%,折旧年限按规定的年限分类核定。经审核,核增/核减2024年固定资产折旧费0万元,核定为0.3282万元。
2.运营费用。
1)其他运营费用。核减0.2654万元。依据实际提供票据资料核定。经审核,水电气费核定为1.2万元;物业管理费核定为2.2875万元;其他管理费中食材费核定为1.0923万元。
(六)殡仪馆销售的殡葬用品
经审核,殡仪馆销售的殡葬用品购进总额为86.3272万元,销售总额为171.654万元,进销差为85.3268万元,进销差率是49.71%
其中:普通骨灰盒购进总额为4.5796万元,销售总额为9.51万元,进销差为4.9304万元,进销差率是51.84%;随遗体火化的卫生纸棺购进总额为81.7476万元,销售总额为162.144万元,进销差为80.3964万元,进销差率是49.58%
七、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核定2024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殡葬服务总成本为610.1051万元。
八、特殊事项说明
(一)劳务派遣人员审核情况。根据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劳务派遣用工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0人。
本次成本监审所依据的原始资料均由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提供,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其负责。
附件: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殡葬服务成本监审调查表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 日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青山公墓成本监审(调查)报告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98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202541日至516,对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墓成本实施了监审(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本监审(调查)项目
青山公墓成本
二、成本监审(调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令);
(三)《殡葬服务成本监审调查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四)《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川发改价格2023220号)(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六)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上报的《青山公墓成本监审调查表》,经有关部门核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科目余额表、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明细表;
(七)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八)与成本监审(调查)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成本监审(调查)程序
(一)书面通知。2025312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攀枝花市殡仪馆、青山公墓等殡葬服务成本监审通知书》发改价20251号)
(二)资料初审。202541516监审(调查)组对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报送成本资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
(三)实地审核。成本资料初审合格后,于202541516日分次进行实地审核522日,形成成本监审(调查)初步意见。
(四)意见告知。2025624日,向市民政局送达成本审核意见告知书71日,市民政局反馈成本审核意见,无异议。
(五)出具报告。20257月,形成成本监审(调查)报告。
四、项目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殡仪馆位于攀枝花大道南段1953号,法定代表人徐邦,注册资本1670万元,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遗体接运、暂存、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和骨灰安葬服务;执行惠民殡葬政策,开展节地生态安葬,推行殡葬移风易俗;丰富和完善殡葬服务供给,提供非基本殡葬服务。现有职工9人,其中在编职工7人,临聘职工2人。2024年总收入889.0993万元,总支出878.3652万元。2024年销售墓穴330座,安葬534座。
五、审核原则与范围
(一)本次监审(调查)按照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原则进行审核。
(二)本次监审(调查)项目主要包括:公益性公墓墓(格)位、公墓维护管理费事业单位经营的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
(三)本次监审(调查)可直接归集或经合理分摊计入到具体服务项目的相关成本,直接计入对应项目直接成本。无法通过分摊方式归集至具体服务项目的相关成本,计入间接成本。其中,运营费用中其他运营费用,按实际退休人数进行分摊,分别计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主要成本核增核减说明
)公墓维护管理费。
经审核,核减2024公墓维护管理费成本36.2314万元,核定2024年公墓维护管理费总成本为180.1442万元服务总量墓位数为16622个。重要核增核减事项如下: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原值。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账,通过类别、使用情况等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进行筛选,根据相关性原则,判断固定资产相关性。经审核,核定2024年可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为0万元。
2)折旧费。依据《工作指南》和《技术规范》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残值率取5%,折旧年限按规定的年限分类核定。经审核,核增/核减2024年固定资产折旧费0万元,核定为0万元。
2.运营费用。
1)维修(护)费。核减10.1697万元。依据实际提供票据资料核定。经审核,日常修理费核定为4.1803万元。
2)其他运营费用。核减26.0617万元。依据实际提供票据资料核定。经审核,水电气费核定为6.3109万元;劳务费核定为20万元;广告宣传费核定为2.008万元。
经营性公墓墓(格)位。
经审核,核减2024经营性公墓墓(格)位成本80.1179万元,核定2024经营性公墓墓(格)位成本为554.4756万元服务总量墓位数为14741个。重要核增核减事项如下: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原值。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账,通过类别、使用情况等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进行筛选,根据相关性原则,判断固定资产相关性。经审核,核定2024年可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为60.0363万元(6.9暴雨抢险工程固定资产)。
2折旧费。核减20.0816万元。依据《工作指南》和《技术规范》规定,殡葬服务行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中,第点房屋及构筑物中第(四)项简易房折旧年限取均值9年的规定,剔除2010年建设的简易房屋资产计入6.9暴雨抢险工程资产,经审核,核定2024固定资产折旧费6.3372万元。
2.运营费用。
1)其他运营费用。核减60.0363万元。依据实际提供项目资料核定。经审核,其他费用中应急抢险费确定为6.9暴雨抢险工程项目费,应计入固定资产折旧费核定,核定为6.3372万元
节地生态安葬费。
经审核,核增/核减2024节地生态安葬费成本0万元,核定2024节地生态安葬费总成本为79.3008万元服务总量墓位数为806个。重要核增核减事项如下: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原值。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账,通过类别、使用情况等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进行筛选,根据相关性原则,判断固定资产相关性。经审核,核定2024年可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为0万元。
2)折旧费。依据《工作指南》和《技术规范》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残值率取5%,折旧年限按规定的年限分类核定。经审核,核增/核减2024年固定资产折旧费0万元,核定为0万元。
七、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核定2024青山公墓总成本824.6631万元。
八、特殊事项说明
(一)劳务派遣人员审核情况。根据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劳务派遣用工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0人。
本次成本监审所依据的原始资料均由攀枝花市殡葬服务中心提供,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其负责。
附件:《青山公墓成本监审调查表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 日


(全文完)
(来源:攀枝花市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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