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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发布时间:2025-10-24   浏览量:人次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安徽省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进行完善。

《通知》明确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的五大类别。一是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4项,实行政府定价。《通知》同时明确了殡仪馆内转接服务属于其标准化作业内容,不得另行收取费用。二是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包括遗体收殓、卫生消毒、化妆整理、告别厅租用4项,实行政府指导价,丧属未选择、殡仪馆未提供相应项目服务的不得收费。三是殡葬特需延伸服务收费,即除殡葬基本服务、重要延伸服务以外,满足群众特需、供群众自愿选择的个性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四是公墓收费和公墓维护管理费,公益性公墓收费和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性公墓收费和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五是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在收费项目清单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清单由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民政部门制定并公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殡葬用品清单需报当地民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公布。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政府定价或指导价项目清单随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市场调节价项目清单根据实际需要动态调整。

在殡葬服务收费定调价管理方面,《通知》强调,要坚持公益属性,既要有利于推行殡葬改革,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又要促进殡葬事业可持续发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由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性原则从严核定;村级建设的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收费标准参照乡镇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按程序报批。

在加强收费行为监管方面,《通知》要求,一是规范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收费管理。要求殡葬服务机构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价格,确保中低价位殡葬用品足量供应、种类丰富、质优价廉,严禁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治丧群众使用自带骨灰盒等合理殡葬用品,严禁销售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殡葬用品。二是落实收费减免政策,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鼓励实行生态葬,研究制定面向辖区所有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及政府补贴办法。支持鼓励各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改善本地殡葬服务供给,提升殡葬服务质量。三是完善收费公示制度,要求殡葬服务机构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投诉电话等内容,提供服务清单(手册),说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并签订服务合同,不得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通知》的印发与实施旨在通过系统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建立规范透明的收费管理制度,从而有效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全市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完整版见2025年10月23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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