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cjt1188 发布时间 : 2025-07-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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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公开招聘1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共15名殡仪服务工,主要从事遗体接运、火化、引导丧事承办人办理治丧事宜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其他条件:
1.报名人员需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2.男性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70年04月至2007年04月期间出生),女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5年04月至2007年04月期间出生);
3.掌握与本岗位业务相关的殡葬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4.熟悉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流程,熟练掌握工作设备的操作,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从事遗体接运的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
5.具备良好的服务沟通能力,工作人员使用普通话,并熟悉当地方言和风俗习惯。接待丧事承办人时,应用文明用语。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合岗位工作需要,且已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待遇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由我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被录取人员与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按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应聘人员到岗后需服从二次分配。
(三)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到期即解除劳动合同,解聘时无经济补偿,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初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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